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F类人才怎么认定

导语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认定适用于在古雷开发区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具体详见本文。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认定指南

  一、适用对象

  1.本办法适用于在古雷开发区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引进人才(在我区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我区前在区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我区就业创业的人才)均可申请认定为古雷开发区区级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2.引进的省、市级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B类、C类、D类、E类)自然纳入古雷开发区区级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不再进行重复认定。区级高层次人才接续市级高层次人才之后顺接进行F类人才认定。

  3.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认期自认定单位发文确认之日起计算。认期内,高层次人才取得新业绩满足更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新计算。认期满后,若要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和支持,须重新认定。已认定的区级高层次人才在宣传和介绍时,须注明认定年度,认期满后不得在评审、评估、评奖中继续使用。

  二、认定机制

  突出以“用”为导向,建立以资格条件认定的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对人才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专业技术(技能)资格及社会(行业)公认度等指标,按照程序直接确定为古雷开发区F类高层次人才。人才认定名额不设上限。区党工委人才办自2022年起负责按不同年度制定《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见附件1),并适时发布、动态调整。

  三、认定程序

  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首次申报时应提交最新、符合最高层次人才对应标准条件的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时已获得更高层次人才对应业绩、荣誉、奖项而隐瞒未报的,不得再依此申报晋级奖励、荣誉奖励,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报。申报人填写《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申报人打印表格并签名,由用人单位就材料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等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一同送归口部门(即申报人对应的认定条件有关部门)进行真实性核对。

  申报材料如下: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在古雷开发区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医社保缴交证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薪酬证明等材料。外籍人才、海外人才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3.对受聘于古雷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对在古雷开发区内创(领)办企业的人才,须提供在古雷开发区所创(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验资报告和团队核心成员业绩证明材料。对新引进人才,须提供来古雷开发区前工作情况证明,如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创业情况说明等。

  4.申报对象征信材料。

  5.《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诚信承诺书》。

  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1.最高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认证和申报工作可同步进行,但须提供网上认证的受理凭证,学历认证不影响来我区工作时间判定;若申报人其他条件均符合,可先予研究、公示,但须待认证材料补充完整后方可正式确认;经认证的国外英文学位证书无须翻译)。境外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应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职称证书(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提供。其中,经省外评审通过的和国企、中央机构认定职称,须经所在地人社部门确认),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3.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文件、项目成果、研究课题结题材料、论文检索报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其中,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论文内容无须翻译,但论文封面及其它材料都须提供翻译件)。

  4.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关层次高层次人才的资格条件佐证材料。

  (二)初审。归口部门受理后,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补件并填写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党工委人才办、党群工作部牵头对照《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会同经发局、文教体旅局、社发局、财政局、商务局、古雷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复审(即与申报人对应的认定条件有关部门),同时对申报人征信情况进行核查。未通过的,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单位。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形,由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形成拟认定人员初步名单。

  (四)审定。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认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认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区党工委人才办将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外籍人才、境外人才的公示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发文。对于认定为古雷开发区区级高层次人才,由区党工委人才办印发认定文件,并通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享受我区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认定条件

  >>>具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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