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古雷港开发区F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导语 漳州古雷港开发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包括在古雷开发区就业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境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古雷开发区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具体详见本文。
漳州古雷港开发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一览
一、区级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古雷开发区就业创业。
3.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境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古雷开发区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
4.在年龄要求方面,对现有人才、台湾人才不作限定。
对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力特别突出或我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区党工委人才办审定后,年龄上限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二、F类人才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内,获得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之一:
1.漳州市名校长。
2.漳州市研究型名师。
3.漳州市名中医。
4.市级“首席科技官”。
5.市级及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二)近5年内,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之一:
6.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得者。
7.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获得者(项目主要技术研发骨干)。
8.福建省特级教师。
9.福建省教师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10.福建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前2完成人)。
11.福建省专利奖二等奖获得者。
12.福建省百花文艺奖三等奖相应作品排名第一获得者。
13.漳州市医学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前2完成人)。
14.漳州市青年英才项目一等奖(核心团队第一负责人)。
15.漳州市百花文艺二等奖相应作品排名第一获得者。
16.福建省运动会冠军、全运会前三名获得者、州际及国际级竞技体育赛事前八名获得者。
(三)近5年内,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之一:
17.漳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18.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19.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20.全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带头人。
21.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骨干人员(1名)。
(四)其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2.受聘我区企业单位,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近3年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缴税(含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每年不低于3.5万元。
23.受聘我区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学位,近3年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缴税(含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每年不低于1万元。
24.近5年内,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二、三等奖或省级分赛主体赛一等奖以及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的获奖项目核心团队第一负责人,且年薪达到漳州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25.近5年内毕业,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全日制博士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硕士。
26.近5年内,毕业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
27.受聘我区企业单位,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
三、有关说明
本认定条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大学排名、公司排名以及相关条款释义,参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有关说明和附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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