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

导语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全文内容详见正文。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

各受托银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批复》(漳住公委〔2024]7号)精神,对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一、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 20%

  二、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核定住房套数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三、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执行至 2025 年12月31日止

  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政策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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