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方式

导语 漳州一次性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登录福建省就业网进行网上申请。

  漳州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2025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毕业生;

  (5)残疾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材料: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福建省就业网(网址:https://www.fj99.org.cn/)进行网上申请,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资金渠道: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五)受理机构:当地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

  (六)政策依据: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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