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利率调整

导语 福建本次调整对象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本次存量商贷利率调整范围包括:(一)已按照首套房利率发放的商业贷款;(二)已按照二套房利率发放,但是目前已符合福州首套房政策的商业贷款,即“二套转首套”贷款

  漳州本次调整对象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

  存量商贷利率调整范围包括哪些?

  答:本次存量商贷利率调整范围包括:

  (一)已按照首套房利率发放的商业贷款;

  (二)已按照二套房利率发放,但是目前已符合福州首套房政策的商业贷款,即“二套转首套”贷款。

  存量商贷利率如何调整?

  答:对于首套房商贷利率调整,各贷款银行已于9月25日(政策实施首日),采取“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商贷利率于当天生效,并把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如果借款人拟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调整利率的,可联系原贷款银行进行办理。

  对于“二套转首套”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这次存量商贷利率调整到什么水平?

  答: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存量商贷,根据贷款发放时间按以下两个时间段确定调整水平:2022年5月14日(含)前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调整为LPR(不加减基点);2022年5月15日(含)之后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调整为LPR-20个基点。

  存量商贷利率调整后会影响“公积金冲还贷”和还贷提取吗?

  答:由贷款银行直接采取“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方式”进行统一调整的,不影响“公积金冲还贷”和还贷提取等业务的办理。

  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调整的,因“贷款账号”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公积金冲还贷”将停冲,职工需要重新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还贷提取需携带相关材料至省直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调整商贷利率后,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调整商贷利率后,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提供原先办理“商转公”需要的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商业贷款置换协议、抵押合同(相关条款如已包含在置换协议中的,可不提供)和贷款银行出具的本笔贷款对账单。在判断还款时间是否满一年时,置换后新的商业贷款还款时间和原商贷还款时间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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