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毕业生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漳州户口在学校毕业生落户、以及户口在原籍地毕业生落户,分别所需材料阅读全文了解。

  已办理就业审批手续的毕业生落户材料:

  一、户口在学校

  1.户口迁移证(漳州市外院校)或户口单页

  2.毕业证书A4复印件(1份)

  3.就业协议书原件、A4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原件、A4复印件(1份)

  5.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超过一年的还需提供在职证明)

  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人口信息核对表

  8.身份证A4复印件(1份)

  9.照片2张(身份证标准相片)。

  二、户口在原籍地

  1.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A4复印件(户口薄上的内容必须要完整);

  2.报到证原件、A4复印件 (2份)

  3.毕业证原件、A4复印件 (2份)

  4.协议书原件、A4复印件 (2份)

  5.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2份)

  6.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超过一年的还需提供在职证明)

  7.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人口信息核对表

  9.身份证A4复印件(1份)

  10.照片2张(身份证标准)。

  (户口在福建省外的,办理完准予迁入证明后,须持准予迁入证明的第二联回原籍地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再将户口迁移证与准予迁入证明的第三联交给人才市场方能落户。)

  备注:1.落户材料按公安部门文件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代理人员申请户口落户后,配偶及所生子女不得落在我单位集体户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落户】可获漳州各类户口迁移材料汇总、落户最新消息、办理指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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