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漳州前山安置房选房证换领材料及要求

导语 选房人须携带征迁协议书原件、封房单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疫情防控期间,请待安置户增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通知的对应时间到场。

  换领选房证须知:

  1.选房人须携带征迁协议书原件、封房单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征迁协议书项下的所有被征收人均要到场参加。若被征迁人确实无法到场参加的,必须公证委托,其代理人须持有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亲属间无法委托的(如去世、服刑、失踪等),其代理人须持有公证书或经街道村(居)委会开具证明或携带户口本能证明亲属关系。

  3.若到场的选房人未能提供完整的选房手续,则暂不给予换证,由下一个顺序的选房人进行换证,待其提供完整的选房手续后再给予换证。

  4.按工作人员报号进入选房区,未报号的不得进场,连续报三遍,如三遍之后,选房人未到场的,则由下一顺序号的选房人进行换证,未到场的选房人待到场后,再给予换证。

  5.每一个选房户限时10分钟,若选房户在10分钟内未完成换证,将顺延到当日上午或下午的全部序号办理后,再继续给予换证。

  6.正式选房时,必须按照选房证所填写户型进行选房。

  疫情防控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请待安置户增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通知的对应时间到场。

  2、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等症状,另行安排。

  3、主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到有序等候不聚集,办理后不停留,废料垃圾科学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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