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数字创意教学技能大赛福建赛区参赛对象及要求

导语 第五届全国数字创意教学技能大赛福建赛区参赛对象范围、参赛组别及分类、作品要求等如下。

  一、参与人员

  高等职业院校电子信息大类(计算机类)、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和新闻传播大类中相关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艺术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文化创意与策划、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数字出版、移动应用开发、影视多媒体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动漫设计、艺术设计等各相关专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参赛专业组别及分类

  A类 电子信息计算机类

  1、软件技术 2、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移动应用开发 4、数字媒体技术

  B类 艺术设计类

  1、动漫设计 2、艺术设计 3、产品设计 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游戏设计 6、影视多媒体 7、广告策划营销 8、文化创意与策划 9、数字出版 10、数字图文信息处理

  C类 互动媒体及其他类别

  1、虚拟现实(ARVRMRXR) 2、融媒体制作 3、创新创业 4、其他类别

  三、参赛作品教学视频录制要求

  参赛教师可在任意一个参赛专业组别、类别里选择一门相关课程,拍摄制作长度在5-15分钟教学微课短片视频,作为参赛评比作品;

  参赛教学视频文件格式采用mp4压缩文件格式,单个视频文件不超过300M,视频采用H.264编码,音频采用AAC编码,分辨率为720p(1280×720,16:9),视频画质高清。文件命名格式“赛道+组别+课程名+院校+姓名+电话”;

  每部参赛作品只能有一名教师主讲参赛(建议教师团队不超过3人,设1名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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