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申请漳州定居证明要多长时间?

导语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一、办理时限

  台湾居民定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1.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2.龙文区南昌东路南昌花园9-11号

  三、收费标准:《台湾居民定居证》8元/张。

  注意: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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