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申请漳州定居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申办人需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并准备其它相关申办所需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材料

  1、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公证书

  2、本人书面申请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

  4、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应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5、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

  6、大陆拟投靠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7、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8、近期免冠照片

  9、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10、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11、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12、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

  13、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

  注意: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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