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导语 漳州市参保职工在连续缴费的情况下,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及领取详见本文。
漳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服务指南一览
一.漳州参保职工在连续缴费的情况下,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时应在卫健部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表,而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医保结算,企业女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流产)后次月可通过闽政通APP申请生育津贴;
(二)未医保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相关材料另行申请零星报销(含生育津贴);
(三)跨省生育的还需事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四)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更加便捷的医保结算服务;
(五)“生育津贴”、“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育保险跨省通办”以及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均可通过线上办理。
二、跨省异地(生育)备案
参保女职工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跨省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流产)的,需事先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就医地城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案类型→点击开始备案。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
三、医保结算
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已开展生育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流产)的费用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医保结算。跨省生育的,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方可在开通全国跨省联网的医疗机构直接医保结算。结算相关费用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出示生育服务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
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闽政通APP线上开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漳州市→在医保结算中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根据提示信息完成验证即可开通,即时办结。
注意点:
1、“生育服务登记表”可至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地社区办理,而后加盖专用章;部分居住地社区也可办理;我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漳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微官网-生育登记线上申请,具体可咨询卫健部门。
2、因流产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明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可提供《结婚证》替代《生育服务登记表》。
四、生育津贴
机关、核拨核补的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
企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流产)直接医保结算的,可通过闽政通APP线上申领生育津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漳州市→在业务经办中点击生育津贴申报→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所需附件材料→点击保存。审核时效为20个工作日。
五、生育保险待遇零星报销
参保职工未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医保结算需手工(零星)报销的,可持相应材料至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或通过闽政通APP“生育保险跨省通办”模块线上申请。
因系统原因产生的未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提供1-5项和第7项材料;仅申请生育津贴的提供1—3项和第7项材料。
1、《费用报销申请表》(可现场填写,线上申请可不填写以《受理单》替代);
2、出院小结(加盖医院章、未住院的提交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历);
3、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含户名、开户支行名称、账号);
4、医院收费票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5、医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承诺书》(仅参保男职工申请其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需填写);
7、《生育服务登记表》:通过政务共享信息查询或参保职工自行提供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因流产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明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可提供结婚证替代。
参保女职工通过“生育保险跨省通办”线上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零星报销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闽政通,点击医保服务,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漳州市→在业务经办中点击生育保险跨省通办→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所需附件材料→点击保存。
该业务审核时效为20个工作日。
>>>漳州市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生育津贴】可获州漳州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报销标准、“免申即享”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