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漳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为5%。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为5%

  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标准:

  2021年度漳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819元,缴存上限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最高缴存基数、12%为最高缴存比例计算,2022年缴存上限标准由上年的5344元调整为5630元。测算方法:7819×3×12%=2815元(四舍五入),单位和个人承担叠加计算为2815×2=5630元。

  (三)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

  以我省已公布的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缴存基数和5%为最低缴存比例计算。芗城区、龙文区最低缴存下限由上年的172元调整为196元;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最低缴存下限由上年的158元调整为182元。测算方法: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缴存基数,芗城区、龙文区最低缴存基数为1960元,其他县(区)1810元,按照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即:1960×5%=98元、1810×5%=91元(四舍五入),单位和个人承担叠加计算为98×2=196元、91×2=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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