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公告

导语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时间为2024年1月7日,1月8日起恢复全渠道业务服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为顺利完成福建省铁路能化系统住房公积金的整合工作,需暂停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办理,影响到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属和各县(区)业务窗口、归集贷款承办银行业务窗口,以及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含小程序)、闽政通、漳州通、中国福建等线上服务渠道对外业务办理,现通告如下:

  2024年1月7日暂停全渠道业务办理。

  2024年1月7日当日贷款扣款批次修改为8:30统一发起一次扣款,需提前在还款账户留足还贷资金,以免造成逾期。

  即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暂停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能化管理部发起省内合并及省内转移业务。

  缴存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能化管理部的跨中心委托还贷业务,1月5日将暂停发起代扣业务,于1月15日起恢复。

  缴存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能化管理部、贷款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跨中心委托还贷业务,1月5日也将撤冲,停止报账,有复冲需要的请向缴存地中心咨询。

  2024年1月8日起恢复全渠道业务服务。贷款扣款批次恢复为每日2:00和14:00发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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