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漳州定居证明申报材料

导语 港澳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港澳居民定居漳州申报材料:

  1、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2、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回内地定居申请报告

  4、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书面声明

  5、特殊困难证明

  6、拟落户的户主户口簿、身份证

  7、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拟落户的户主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9、申请人在内地居住的房屋产权证

  注意:港澳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定居证明】可获港澳台定居证明签发条件、办理方式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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