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生育津贴领取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福建省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妊娠分娩并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的、或妊娠中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已领取结婚证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请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漳州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福建省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妊娠分娩并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的、或妊娠中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已领取结婚证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请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二、申请材料
1、《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请单》
2、《生育服务登记表》(妊娠意外中止,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表》的、可提交《结婚证》替代)
3、《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4、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申请流程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联系电话
0596-2031098
常见问题:
1、顺产、剖宫产如何申报?
单位可通过e点通在线申报,无需提交材料或者持申请表、出院小结和生育服务登记证到医保窗口办理。
2、生育津贴基数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津贴标准为: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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