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生育津贴领取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福建省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妊娠分娩并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的、或妊娠中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已领取结婚证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请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漳州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福建省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妊娠分娩并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的、或妊娠中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已领取结婚证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请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二、申请材料

  1、《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请单》

  2、《生育服务登记表》(妊娠意外中止,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表》的、可提交《结婚证》替代)

  3、《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4、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申请流程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联系电话

  0596-2031098

  常见问题:

  1、顺产、剖宫产如何申报?

  单位可通过e点通在线申报,无需提交材料或者持申请表、出院小结和生育服务登记证到医保窗口办理。

  2、生育津贴基数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津贴标准为: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生育】可获州漳州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网上生育登记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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