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生育保险政策是什么

导语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漳州生育保险待遇政策一览

  (一) 生育医疗费

  1.内涵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受理对象

  (1)正常连续缴交生育保险费的我市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正常连续缴交生育保险费的在职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未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

  3.受理范围

  (1)生育、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住院、门诊费用。

  (2)产前检查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列支范围。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妊娠终止住院费用。

  4.待遇类型

  (1)我市生育医疗费用已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妊娠终止住院医疗费实行总额包干,顺产2000元,剖宫产3600元,怀孕3个月内流产(含异位妊娠)800元,怀孕3-7个月内流产1300元,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1500元。

  (二)生育津贴

  1.受理对象

  正常连续缴交生育保险费用的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在职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2.待遇类型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1)顺产128天;难产(剖宫产)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多15天。

  (2)怀孕3个月内流产(含异位妊娠)15天;怀孕3-7个月内流产42天;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取出宫内节育器3天;输卵管结扎30天;输精管结扎15天;输卵管复通术30天;输精管复通术15天。

  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漳州市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漳州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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