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漳州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地址等相关办事信息小编以为大家一一整理。阅读全文了解详情。

  一、申请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2、办理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及还贷提取不适用于别墅,不适用于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家庭已享受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对象。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或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夫妇双方需至少有一方是房产所在地户籍。

  4、首次办理需贷款满12个月,一年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12个月以上方可再次办理[结清贷款除外],还款方式可选择提前还本或按年还贷。

  5、提取还贷方式包括提前还本和按年还贷,提前还本是指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按年还贷是指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前贷款的月还款额提取不超过一年的还贷额转入个人卡用于每月还款。办理按年还贷属首次办理的,近24个月内还贷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3期以上(含3期);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办理的,近12个月内不得出现还贷逾期记录。

  、所需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对账单 (应含有贷款种类、贷款账号、贷款余额、每月还款额等贷款信息要素。本市公积金贷款免提供,本省[除厦门外]另属以下情形系统能调阅到的免提供:①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本;②归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③工、农、中、建、兴业五家银行纯商业性住房贷款首次办理时进行书面授权后第二次及以上办理);

  3、属商业性按揭住房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含异地公积金贷款);

  4、申领人的银行卡(一类卡,按年还贷需提供);

  5、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申领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原件;

  6、属于2017年4月8日(含)之后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收件单据时间在2017年4月8日之前需要适用调整前政策的,还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书》或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收件单据复印件一份,并由存档部门盖章复核与其存档件一致(比如由贷款银行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盖章复核);

  7、若所购新建商品房网签时间或二手房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收件时间在2017年4月8日(含)之后的需提供购房人家庭购房所在地和缴存所在地房屋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含购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

  三、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四、办理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41号建行大厦七楼1-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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