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导语 漳州市公积金现行贷款最高限额: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根据今年发布的《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当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到90%(含)以上,自次月起将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将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当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回落至85%(含)以下,自次月起将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将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截至4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90.44%,已达到90%(含)以上的动态调整标准。

   贷款金额的核定:可贷额度为以下几项计算的最低值。

  (1)现行贷款最高限额: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2)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在测算年限内公积金缴存总和的两倍以内。其中测算年限为申请人离退休的年限,离退休的年限大于20年的按20年计算,离退休的年限小于2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3)购买商品住房可贷额=总房价-首付款(不低于最低首付款比例)-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购买二手住房可贷额=住房价值的6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其中住房价值存量房买卖的以契税计税价格为准、购拍卖房的以拍卖成交价格为准、房改购房的以房价计算表计算价格为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额=总价款7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职工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且首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华安县、常山开发区不低于20%)。

  (4)还贷占比不得超过50%(还贷占比=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100%)。

  月还款额指家庭所有负债月还款金额累加。

  家庭月收入认定办法:按所有还款责任人(一般包括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参与还款人)的个人月收入汇总计算。个人月收入的计算方法如下:①对于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参与还款人中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月收入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个人和单位部分)/24%”给予认定,计算结果若低于省人民政府最近一次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认定。②对于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共同借款人、参与还款人中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认定其收入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认定。③若职工自愿提供近一年实际工资流水(未满一年的按新单位实际工作期限提供),可以按工资流水测算月平均工资来认定其个人月收入(可包含在流水中体现的年度一次性发放收入的月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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