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医保特殊病种如何报销
导语 漳州市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是什么?如何办理?在医保服务站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当场办结。
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只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生诊断,医院医保办确认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放宽至5年以上(含5年)主治医师诊断。在医保服务站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当场办结。
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门诊特殊病种的诊断机构原则上应由二级及以上(除肝硬化失代偿期外)或部分经签约一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诊断。
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共20种,具体是: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重性精神病、危重病的抢救、高血压(含脑中风)、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帕金森氏病、血友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癫痫、支气管哮喘。
患有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职工需凭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生出具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并提供诊断依据(相关疾病的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经审核确定后的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方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选择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时,除可选择一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外,还可选择一家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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