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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导语 漳浦县社保补贴标准:在漳浦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

  漳浦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

  ⑴符合条件人员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农村居民办理求职登记)。

  ⑵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

  风险控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⑴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⑵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主要职务的。

  ⑶不符合失业登记办理条件的城镇居民及未办理求职登记的农村居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保补贴,已经申领或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应停止发放:

  ⑴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⑵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⑶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⑷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

  ⑸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⑹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受理机构: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办公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政务服务中心4楼18窗口就业中心业务室

  咨询电话:0596-322139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就业创业】可获取漳州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对象、标准、流程等信息,以及直达线上申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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