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漳浦县社保补贴标准:在漳浦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
漳浦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⑴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⑵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⑸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⑻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⑼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⑽在册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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