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人才公寓申请的对象是什么
导语 漳州人才公寓申请需要符合《漳州市首批人才公寓配售细则》规定的省级、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等等,具体详见本文。
漳州人才公寓申请对象(市中心城区工作地之外的申请对象仅限省级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一)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文件所认定的属新引进的特级、A类、B类、C类、D类、E类高层次人才,需在认定期内提出申请。
(二)省级引进生和近5年内研究确认的省工科类青年人才、漳州市选优生、漳州市主导产业人才、漳州市教育卫生领域引进人才及漳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入选人才,需在申报确认资格后3年内提出申请。
(三)经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引进的特殊人才或列入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其他类型人才。
配售规定:
(一) 特级人才可赠送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二)A类引进人才可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购买优惠价格为核定总价的40%;
(三)B类引进人才可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购买优惠价格为核定总价的55%;
(四)C 类引进人才、省级博士引进生、市级博士选优生可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购买优惠价格为核定总价的65%:
(五)D类引进人才、省级硕士引进生、市级硕士选优生博士选调生可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购买优惠价格为核定总价的75%;
(六)E 类引进人才、本科选优生、省工科类青年人才、漳州市主导产业人才、漳州市教育卫生领域引进人才及漳州市支持引进研究生人才可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购买优惠价格为核定总价的85%。
(七)特别优秀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购买优惠政策支持。
可直接进入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指南,申请条件,房源具体情况,房源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