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哪些情况可以公积金贷款

导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漳州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1、商品房(一手)

  2、存量房(二手)

  3、拍卖房

  4、房改房

  5、自建房

  6、大修房

  贷款对象及条件

  1、在申请时能按规定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2、在漳州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除别墅以外申请人家庭拥有所有权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

  3、借款人家庭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的应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个月后。

  4、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拍卖、房改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所购住房已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不得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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