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漳州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到漳州行政服务中心提取,条件,材料,提取的流程,详见本文。

  漳州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

  受理条件

  1、提取时若有涉及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办理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及还贷提取不适用于别墅。

  4、职工办理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并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除外,均应先办理提取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否则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只能办理还贷提取。

  备注: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4*工程预(决)算书

  5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说明: 1、省电子证照库建设过程中,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能调阅可直接办理,若由于数据不完整等原因调阅不到但确属事实存在的证照,仍可提供原件供核对办理 2、建房人及共有权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房屋造价的70%

  法定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A201-A212窗口

  交通指引:

  (一)公共交通;1. 龙江中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东)站”,现途经线路共8条,分别为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2. 水仙大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北)站”,现途经线路共11条,分别为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3. 建元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南)站”。现途经线路共2条,分别为19路和V3路。;

  (二)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入口位于龙江中路东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公积金提取】可获漳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支付首付方式、提取材料、办事流程、额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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