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职工组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并设置优胜奖。
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职工组
1.对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优胜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的20%且不超过前10名。对上述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2.获得第1名选手,由漳州市人社局授予“漳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
3.对获得第1名的选手,认定为二级(技师)技能等级,已有二级(技师)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的,晋升为二级(技师)技能等级。对上述外其他的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考核均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认定相应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2、学生组
1.根据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对上述选手与指导老师颁发证书。
2.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核发电子商务师(三级/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漳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竞赛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参评上述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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