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各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漳州居民户口注销所需要什么材料?漳州居民户口注销所要什么证明材料?漳州本地宝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死亡注销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注销申请;

  (二)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死亡证明。

  出国(境)注销

  (一)加入外国国籍

  1*有效外国护照和中国签证,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护照的相应翻译件

  2*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前往港澳定居

  1*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前往台湾地区定居

  1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

  2*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外国人在国内福利院收养儿童

  1*《涉外收养登记证》

  2《涉外送养通知书》

  3*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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