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各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漳州居民户口注销所需要什么材料?漳州居民户口注销所要什么证明材料?漳州本地宝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死亡注销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注销申请;
(二)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死亡证明。
出国(境)注销
(一)加入外国国籍
1*有效外国护照和中国签证,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护照的相应翻译件
2*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前往港澳定居
1*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前往台湾地区定居
1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
2*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外国人在国内福利院收养儿童
1*《涉外收养登记证》
2《涉外送养通知书》
3*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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