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漳州龙海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本人实际缴纳的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龙海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根据闽就服〔2022〕20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龙海区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得申请社保补贴情形:
1.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2.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的。
3.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4.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5.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
6.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的。
7.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8.其它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二、补贴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
(二)具有本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本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
1.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2.持《残疾人证》人员。
3.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补贴标准
按本人实际缴纳的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社保补贴享受时间从已按规定流程完成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等步骤,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
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若该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
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五、申报材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地址页、本人页);
3.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税务、医保)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
4.本人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5.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
6、《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一份;
7、《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份(仅首次申请或就业状态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提供)。
注:复印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
六、受理时限
2026年1月12日至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机构
按照养老保险参保地属地原则进行受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进行申领。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