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国内公民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国内公民离婚登记申请30日、离婚登记申请届满后30日内办理离婚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

申报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

(二)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或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四)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

法定期限

离婚登记申请30日、离婚登记申请届满后30日内办理离婚证

办理机关

承诺时限: 即办

办理机关: 各县(市)区民政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离婚】可获漳州离婚登记办理条件/材料(照片)/流程/地点,最新政策等信息。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