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古雷开发区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政策
导语 漳州市古雷开发区住房装修补贴按装修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本次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
日前,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漳城综〔2025〕18号),取消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的限制,且无需提供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及支付凭证,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内容。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受补贴总额控制,若补贴活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补贴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市城管局将及时发布公告暂停受理住房装修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一)已在古雷开发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商品住宅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以下简称产权人)。
注:“合法商品住宅”包括商品住宅、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不包括法人单位所有的住宅、个人所有的商业办公用房和商业公寓。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的,可以提供安置房协议书、选房确认书等材料,作为合法产权证明。
(二)产权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产权人应与装修公司签订全屋整体装修或局部装修合同,委托的装修公司应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拥有对公账户,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与装饰装修相关联。
二、补贴标准
(一)产权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住房装修合同,且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超过装修合同总价款60%的,按装修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低于合同总价款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补贴申请流程
(一)装修开始前,申请人需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向房屋所在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装修前备案申请,无物业的小区需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装修前备案申请。
(二)住房装修施工到满足申报补贴的进度后,限额以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以下)由装修公司向区行政执法局递交住房装修补贴申请;限额以上由装修公司向区建设局申请。申请人以及装修公司共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请进度要求:
属于全屋整体装修的,现场核验时形象进度至少应完成砌墙以及水电施工节点,并已进行地板瓷砖铺贴(含施工中);
属于局部(如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装修改造的,应到能体现装修状态的节点。
(三)材料初审及实地核验。区行政执法局或区建设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将申请驳回并告知装修公司和申请人;初审通过的,组织相关人员逐套进行实地核验,填写是否实施装修行为,并附上现场核验照片。
申请人在接到所在区行政执法局或区建设局发出的实地核验通知3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实地核验,无法配合的,视作放弃申请;现场核验不通过或申请人放弃申请的,将对申请予以驳回。
(四)材料复核,发放补贴。市城管局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后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市城管局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上。
四、申请材料
1. 《漳州市住房装修补贴申请表》;
2. 装修前后对比照片 (产权人需在背面签字并注明房屋地址房号),2025年1月1日至文件印发之日内,无开工照片的申请人,可提交工程进度照片代替开工前照片或小区物业装修备案证明等其他可供佐证的材料;
3. 产权人、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未失信证明;
4. 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房屋装修人、装修合同签订主体、补贴接收主体等相一致);
5. 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装修合同、支付凭证、装修公司开具的漳州辖区内正规税务发票复印件,其中:支付凭证(个人支付给装修公司)和发票(装修公司开具的)开具的时间应在活动期间,信息包含产权人姓名,装修地址以及备注“未享受其他以旧换新补贴”;
6. 《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7. 《诚信承诺书》;
8. 《委托书》;
9. 申请人银行卡(一类账户,正反面照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活动期间,一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产权人在活动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套房产有1名以上产权人的,产权人(申请人)可共同商议由1名产权人提出补贴申请,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实施过程中,申请人享受的财政补贴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的,申请人应在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已领取的补贴资金退回至财政指定账户。
(二)需提交漳州市范围内的正规税务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等。装修公司提交的发票金额应与装修合同总价款一致,发票金额低于合同总价款的,按实际开票金额予以补贴。多张发票可以累计计算。
(三)支付凭证以及发票开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不在此时间段的发票无效。支付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等多种形式,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需提供买卖双方收、付款记录,且要体现买卖双方信息,2025年1月1日前的支付凭证无效。
(四)产权人为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由另一方支付装修款项或签订装修合同,需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产权人为父母(或子女),由子女(父母)支付装修款项或签订装修合同,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等。
六、业务咨询办理
1. 咨询热线:0596-3892326;
2. 办理地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位于新港城一期云海超市上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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