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限及程序
导语 漳州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制申请时限,但需在房屋封顶后放款。大修自住住房应在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十二个月内办理。
漳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限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制申请时限,但需在房屋封顶后放款;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日期之后十八个月内办理;
购买二手住房应于过户前受理审批,抵押手续办妥后发放贷款;购买拍卖、房改住房应在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三个月内办理;
大修自住住房应在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十二个月内办理。
贷款申请程序
1、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受托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并且相关材料齐全的予以收件。
3、受托银行将贷款材料移交住房公积金部门受理,住房公积金部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审批手续。
4、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办妥抵押等手续后补足后续材料。
6、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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