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暂停

导语 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退休人员死亡的可以办理暂停业务。

  受理条件:

  1.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2.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3.退休人员死亡的

  申报材料:

  1*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申报表

  (格式文本)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申报表

  2身份证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B101-B106企业社保窗口

  交通指引:龙江中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东)站”,现途经线路共8条,分别为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水仙大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北)站”,现途经线路共11条,分别为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建元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南)站”,现途经线路共2条,分别为19路和V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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