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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西桥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

导语 漳州市西桥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施教区范围招生,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8月12日-14日,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网络报名,学校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漳州市西桥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5〕2号)文件精神和《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漳芗教政〔2025〕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西桥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二、学校施教区

  见附件4

  三、招生规模

  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

  四、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9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五、新生入学条件

  1.本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

  (1)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①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③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须近半个月内开具方有效)。

  “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产权登记证明书;②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③购房发票和贷款抵押合同;④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明材料和户籍须在网络报名前取得。

  (4)持有祖上房产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上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并且适龄儿童应出生就落户且一直在祖上房产。否则,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

  (5)落户在写字楼、店面等商业用房,挂靠在集体户,空挂户或寄户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无房产证明; ③在芗城市区实际居住的租房协议书。

  (6)挂靠在西桥(博爱道1-3号)、东铺头(延安北路5号、联仔街45号)街道办事处公共户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无房产证明;③在芗城市区实际居住的租房协议书。

  温馨提示:

  ①需提供“无房产证明”的两种情况:a. 户口与父母同册,应提供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b. 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应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及适龄儿童“五方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

  “无房产证明”须近半个月内开具的证明方有效。无法提供者,则户口迁回其房产所在地,在其所属施教区小学就读。

  ②施教区范围内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本校区就读(户籍于2017年1月1日之前迁入者除外)。

  ③若家长的房子按揭,不动产权证明抵押在银行,请家长提前向银行申请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近3个月方有效)。

  (7)关于缓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因身体状况已经到达法定入学年龄却不能在当年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申请需提供材料:①缓学申请表(一式三份);②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书或残疾人证;③居民户口簿。办理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益华路1号(兴业银行大厦对面)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0596-2072379。(请家长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后,交一份材料给学校存档。)

  2.随迁子女

  (1)符合条件的西桥街道、芗城实小公园校区施教区内随迁子女可通过网络平台向我校申请登记。若申请登记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学校将采取随机抽号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未被抽中者,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2)随迁子女申请登记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户口簿;②其父(母)在2025年8月1日(不含 1日)之前签发的芗城区有效居住证;③其父(母)在芗城区的工作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居住证和工作证明持有者须同一个人,且原则上须与子女户口同册。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得跨校重复申请登记,不得提供虚假资料。父(母)有购买施教区内住宅房产或能提供其在芗城区社保缴费满一年(2024年8月以来)证明或已有子女在申请学校就读,其子女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

  3.港澳侨子女

  在本校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港澳侨子女,可持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大陆居住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材料到本校区申请登记。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本校区现场登记。

  4.推行“长幼随学”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对多子女家庭可通过规范的入学和转学手续为家长接送子女提供便利。(说明:因施教区调整等原因造成同一学生家长不方便接送在多所学校就读的子女,家长可于8月15日向一年级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六、招生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8月12日-14日,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网络报名,学校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渠道:①进入“闽政通”APP,点击左下角“本地”-“入学一件事”,选择“芗城区”报名入口;②进入“漳州通”APP,点击左下角“服务”-左侧“教育教学”-“入学一件事”,选择“芗城区”报名入口。

  8月15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30),网络无法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漳州市西桥中心小学(博爱西道66号)明伦楼一楼教师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

  3.审核确认:8月16日-18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开展入户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

  4.名单公示:8月27-29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上墙公示三天。

  5.注册报名:8月30日下午3:00到校,5:00离校。

  6.正式上课:9月1日上午8:20。

  7.学生家长网络(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或学校门口张贴的招生公示名单,以及后续新生分班情况及入学指南。

  七、现场报名

  1.地点

  漳州市西桥中心小学(博爱西道66号)明伦楼1楼教师办公室

  2.流程

  到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招生人员审核学生信息→家长及审核人员签名。

  3.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和与该户籍地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见附件5,一式一份)。

  (2)填写《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

  (3)学生一寸免冠彩照1张。

  八、关于转学

  西桥中心小学、芗城实小公园校区、东铺头中心小学、“国贸珑上”的转插生8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到西桥中心小学明伦楼1楼教师办公室申请登记。(已在市区六个街道辖区内学校就读,因户籍迁移者原则上不予转学)。

  本校学位已满,不接收外县区户籍学生转学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学生可到石亭街道办事处所属学校、元光学校、芝山中心小学、湖滨小学、望湖学校(其一)申请登记。

  九、咨询电话

  0596-2022127 (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3:00-5:30)

  十、注意事项

  1.已顺利通过网络报名者,无需到校现场报名。

  2.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共三天(8月12日-14日),请家长提前备好材料,错峰报名(请勿集中在第一天早上),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3.本校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请按时申请登记,若未按时申请登记,如学位已满,将由芗城区教育局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若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未尽事宜,以上级招生文件要求及现场工作安排为准。

  附件

  1.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芗城区户籍)

  2.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随迁子女)

  3.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优抚对象申请表

  4.西桥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

  5.户口和不动产权复印要求

  6.新生入学申请表(填写样表)


  附件1: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芗城区户籍)

  附件2: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随迁子女)

  附件3:2025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优抚对象申请表


  附件4、西桥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

  报名地址:芗城区博爱西道66号西桥中心小学明伦楼1楼

  咨询电话:0596-2022127

  华南社区:

  1.台湾路59-153(单号)、50—172(双号)

  2.徐厝巷、罗厝巷、华南小巷、修文西上板巷

  3.南市场 1-73 (单号)

  4.青年路88-114(双号)

  5.漳南道巷1-7号

  6.修文西路2-24(双号)

  7.芳华南路1-15(单号)、2-20(双号)

  8.龙眼营1-91、93号、龙眼营一巷

  9.始兴南路(单号)、始兴北路、始兴南小巷

  10.制药厂宿舍、防疫站宿舍、水箱厂宿舍

  11.芳华横路1-35(单号)、2-14(双号)

  12.已拆迁地址:

  (1)南市场 2-72(双号)、始兴南路(双号)

  (2)修文西路1-61(单号)

  (3)龙眼营95-145(单号)、92-124(双号)

  西桥社区:

  1.香港路52-198(双号)、55-207(单号)(含万道边)香港路一巷、二巷、三巷、四巷、小巷

  2.台湾路155-195 (单号)

  3.人民市场外围

  4.南市巷、打石巷、振成巷31号

  5.青年路65号(制药厂宿舍)、 14-86(双号)

  6.修文西路63-97(单号)、141号1-3幢、26-58(双号)

  7.博爱西道2号、36号、42号、68号

  8.已拆迁地址:

  (1)振成巷15-29、33-39 (单号)

  (2)青年路单号17-63、67-117

  (3)修文西路99-149(单号)、60-94(双号)

  (4)南台路34号、洋老巷

  (5)博爱西道单号1-75、双号4-34、38、40、44-66

  北京社区:

  1.江景花园第14幢

  2.已拆迁地址:

  (1)北京路17-255(单号)、14-46(双号)、122-25(双号);北京路一巷、二巷、四巷

  (2)炮仔街1-39(单号)、台湾路1-2号、澎湖路46号

  (3)树德里、铭德里、 东桥亭小巷、永清巷

  (4)修文东路1-52号 、修文东小巷、修文东一巷

  延安社区:

  1.澎湖路21、22号

  2.太古桥7-39号

  3.共和路单号1-47 、双号44、46、54号

  4.延安南路41-247(单号)、114-298(双号)

  5.台湾路3-57(单号)、4-48(双号)

  6.四合巷、梧桐巷、杨厝巷

  7.已拆迁地址:

  (1)澎湖路1-20、23-45号

  (2)共和路双号2-42、48-52

  钟芬社区:

  1.博爱道1-75(单号)、14-86(双号)

  2.外滩明珠

  3.江景花园1-13幢(博爱道10号、12号)

  4.已拆迁地址:

  (1)厦门路161-309(单号)、148-288(双号)

  (2)澄观道53-109号

  (3)北京路1-17(单号)、6-12(双号)

  旧桥社区:

  1.上江名都(欣江悦景)A、B、C、E 幢

  2.龙宝花园

  3.吉马凯滨大厦

  4.已拆迁地址:

  (1)厦门路315-437(单号)、290-414(双号)

  (2)洋老洲1-145号 、洋老洲一巷、二巷 、 杉巷尾

  (3)澄观道110-134号、澄观西道2-43号、堤外

  (4)青年路1-15(单号)、2-12(双号)

  (5)烧灰巷2-53号、洗竹巷 1-13号

  (6)香港路3-53(单号)、2-50(双号)

  (7)延安南路249-263号(单号)、300-314号(双号)

  (8)中山桥1-23(单号)、2-12(双号)

  加禾社区:

  1.芳华横路16-34 (双号)

  2.延安南路2-112 (双号)

  3.漳南道巷8-36 号

  4.青年路116-144(双号)

  南台社区:

  1.新路顶1—4、6-16 、18-19号

  2.华侨新村1-46幢

  3.乔安新华园1-12幢

  4.振成巷26、28号

  5.新华西路267号(干休楼)

  6.已拆迁地址:

  (1)南台路1-33 号、猴洞内1-10 号

  (2)青年路119-153号(单号)

  (3)振成巷1-14、41-46 号、16-24(双号)、30-38(双号)

  新华社区:

  1.新华南路2(新华商城1-2幢)-38号(新华园1-4幢)及86号

  2.新华西路商业街南区

  3.南国天地甲乙幢

  4.已拆迁地址:

  (1)北京路257-326号、延安南路1-39(单号)

  (2)太古桥2-56(双号)、侨芗小巷

  (3)炮仔街2-26 (双号)、炮仔小巷1-16 号

  师院社区:新路顶5号、 17号、20号(漳州二中宿舍)、 21号

  前锋社区:东门里


  附件5:户口和不动产权复印要求

  1.户口簿复印要求如下(一律用A4纸双面复印):

  正面:上半部分复印户口簿地址页,下半部分复印适龄儿童户口页

  反面:复印父母户口页(如下图)

  2.不动产权证复印要求如下(一律用A4纸双面复印):

  正面:复印不动产权编号所在页

  反面:复印有不动产权证所有者姓名等信息所在页(如下图)


  附件6:新生入学申请表(填写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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