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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托班、小班、中班)

导语 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闽政通”APP中,右上角地区归属为“漳州”——选择底部的“本地”——找到“一件事一次办”——选择“入园一件事”窗口进行扫脸认证,选择“2025年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申请登记。

  2025年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漳州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规〔2023〕6号)及《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卫综〔2023〕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招委会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25年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5年21所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

  二、招生对象

  托班: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小班: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小班、中班招生范围

  (一)符合幼儿园政策条件优先保障对象适龄儿童

  1.属小区配套幼儿园:遵循“人户一致”原则,户籍、房产在小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优先就读相对应的配套幼儿园,不占招生计划。(此项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4〕101号第十七条“保证该住宅小区内的幼儿优先入园”的规定执行)。

  2.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由家长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待区人武部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家长提供所在消防队伍证明、有效消防证件、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区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申请,待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干警子女,由家长提供相应材料向芗城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待芗城公安分局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5.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家长提供相应材料向区委人才办提出申请,待区委人才办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6.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及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的适龄子女,居住地或工作地在芗城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的台胞,可申请就读漳州市实验幼儿园、漳州市幼儿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及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的适龄子女,居住地或工作地在芗城区的台胞,也可申请就读芗城区属公办幼儿园。台胞子女由家长提供相应材料向区台办提出申请,待区台办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7.长幼随学:同一家庭户口中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子女,哥(姐)现已在芗城公办幼儿园就读,其弟(妹)可申请入读同一幼儿园的。(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规〔2023〕6号)第12条加强教育资源支持“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子女,根据家庭意愿,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可在同一学区入学。”)

  (1)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收长幼随学条件为其哥(姐)现已在芗城市区某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芗城市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芝山、石亭)辖区内,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哥(姐)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2025年秋季学期,其哥(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该适龄儿童不享受该优待政策。

  (2)芗城乡镇公办幼儿园招收长幼随学条件分别为其哥(姐)现已在芗城区天宝中心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芗城区天宝镇辖区或其哥(姐)现已在芗城区浦南中心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芗城区浦南镇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哥(姐)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2025年秋季学期,其哥(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该适龄儿童不享受该优待政策。

  8.多孩家庭子女:同一家庭户籍中同一法定监护人下,有三名及以上适龄儿童。(依据《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卫综〔2023〕48号)第八点降低教育成本“优先保障三孩家庭子女进入普惠托育园和公办幼儿园”)

  (1)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收多孩家庭子女条件为户籍在芗城市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芝山、石亭)辖区内,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同一家庭户籍中同一法定监护人下,有三名及以上适龄儿童亲子信息。

  (2)芗城乡镇公办幼儿园招收多孩家庭子女条件分别为户籍在芗城区天宝镇辖区或户籍在芗城区浦南镇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同一家庭户籍中同一法定监护人下,有三名及以上适龄儿童亲子信息。

  (二)符合芗城户籍条件适龄儿童

  1.芗城市区八个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收条件为户籍在芗城市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芝山、石亭)辖区内,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2.芗城乡镇户籍适龄儿童

  芗城乡镇公办幼儿园招收条件分别为户籍在芗城区天宝镇辖区或户籍在芗城区浦南镇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四、托班招生范围

  芗城六所公办幼儿园(漳州市实验幼儿园、漳州市芗城区实验幼儿园东铺头园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中心幼儿园、漳州市芗城区石亭中心幼儿园第二园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中心幼儿园、漳州市芗城区浦南中心幼儿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增加托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5〕3号)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福建省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公办幼儿园托位改造项目的通知》(闽卫人口函〔2025〕279号)文件精神,做芗城托班试点园,学位有限,面向符合芗城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抽号招生:

  (一)芗城市区八个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漳州市实验幼儿园、漳州市芗城区实验幼儿园东铺头园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中心幼儿园、漳州市芗城区石亭中心幼儿园第二园区招收条件为户籍在芗城市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芝山、石亭)辖区内,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二)芗城乡镇户籍适龄儿童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中心幼儿园、漳州市芗城区浦南中心幼儿园招收条件分别为户籍在芗城区天宝镇辖区或户籍在芗城区浦南镇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该类抽中适龄儿童,可于第二年直升本园小班。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保障

  各园要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于6月26日前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园的招生实施细则,并将本园招生规模、招生条件、申请登记时间、程序及咨询电话等内容挂到芗城区人民政府网及幼儿园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并在幼儿园门口醒目处张贴公示。

  (二)申请登记

  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于7月7日上午8:00至7月9日下午5:30进入“闽政通”APP中,右上角地区归属为“漳州”——选择底部的“本地”——找到“一件事一次办”——选择“入园一件事”窗口进行扫脸认证,选择“2025年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申请登记。(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幼儿园入园一件事”的“报名指南”)

  如有特殊情况或无法登录APP者,可于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各园现场报名。

  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幼儿园的一次申请报名登记、随机抽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登记资格。

  (三)审核资格

  1.各园应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材料严格认真审核,报名信息可能有误或资料不齐全的被退回情况,可在7月10日下午5:30前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2.各园于7月11日将核实后的报名登记花名册及电子文档报送芗城区教育局,并将符合抽号资格儿童名单对外公示7天(小区配套幼儿园还需公示户籍在小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名单、各园还需公示长幼随学与多孩家庭子女的适龄儿童名单)。

  3.如有多次重复报名多所幼儿园或户籍、房产信息不符者将取消其抽号资格。

  4.芗城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除小区配套幼儿园外的符合政策条件优先保障对象的适龄儿童。

  (四)录取办法

  市区公办幼儿园若申请登记审核确认后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数,统一于7月21日上午,在漳州市芗城金峰实验小学报告厅进行电脑抽号,并邀请公证处、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和家长代表现场监督见证,现场电脑抽号结果名单随即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信息不实则取消录取资格,招生名额不再增补。

  乡镇公办中心园若各园申请登记审核确认后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园统一于7月21日,公开抽号,并邀请镇政府、中心小学、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和家长代表现场监督见证,现场抽号结果名单随即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信息不实则取消录取资格,招生名额不再增补。

  (五)复审确认

  公示后无异议的儿童家长请根据各园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应幼儿园预报名,各园报名后需公示入园儿童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园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纪律,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严格规范招生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把握时间节点,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对小区配套园的新生入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对家长提供的户籍严格审核,严禁招收不符合招生年龄的儿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2.各园要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位在编教师的审核签字,各园招生领导小组要盖章签印。

  3.各园应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幼儿园要设立咨询处,开通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规范招生行为,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廉洁意识,坚决杜绝招收不符合条件范围的儿童,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现进行测试,严禁幼儿园使用与审批不一致的名称,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

  5.规范信息采集,各园要规范报名信息,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适龄儿童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收集适龄儿童相关信息。

  6.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9月30日前,各园需通过“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建籍工作。

  7.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各园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若发现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查处“有偿招生”行为。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96-2032759,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96-2963931。

  附件:

  12025年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

  2.2025年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2025年漳州市芗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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