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漳州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指南(对象+标准+材料)

导语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1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1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执行或采取排除法,参照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适用对象分类结果(大型企业)确定。

  (二)补贴标准

  按照招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标准补贴中小微企业。

  (三)申报材料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向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漳州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6);

  2.《漳州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7);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招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供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5.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四)审核发放:

  1.审核。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内部核实招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月数是否符合要求,在该企业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开始时间必须为2022年且申请补贴时为参保状态;

  2.公示。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上级主管部门复审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发放。各地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五)其他事项:

  1.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

  2.同一人员2022年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该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3.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资金渠道: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七)受理机构: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助企】可获入2022漳州促进工业企业纾困恢复、奖补具体措施、附件下载入口等最新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