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对象及条件

导语 对首次来漳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在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发放安家补助。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的通知(漳委发〔2021〕7号)文件,对首次来漳就业高校毕业生发给予放安家补助。

  一、补贴对象

   对首次来漳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在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发放安家补助。

  二、补贴标准

  符合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不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给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3万元的安家补助(入职一年后申领,做满两年发放50%,第三年满发放50%,分两次发放到位);

  全日制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3年内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入职一年后申领,做满两年发放50%,第三年满发放50%,分两次发放到位);

  大专应届毕业生和本地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3年内给予1万元的安家补助(入职一年后申领,做满两年发放50%,第三年满发放50%,分两次发放到位);

  未满服务年限调离工作岗位的应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2024漳州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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