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居民婚姻登记办理指南(芗城区)
导语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申请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部门更正。
7.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应为未婚、离婚、丧偶才可登记结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证或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8.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材料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色双人合影照片
4.军人证件
5.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6.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7.离婚证
8.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9.居住证
办理流程
受理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网上办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现场办
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芗城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6-2072396
办理时间:
(夏)周一到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周一到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始兴北路15、16号(中山公园南门口府埕)芗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一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结婚】可获漳州结婚证办理指南,办理所需材料,预约入口,民政局电话及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