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港澳通行证补办指南
导语 漳州港澳通行证丢失、损坏、污损等,可以进行补办,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换发、补发的情形。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办理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省内居民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为7个工作日;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为5个工作日。省外居民为20日。以上不包括调查时间与邮寄时间。
办理费用
普通护照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证。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申请人可采用邮寄或受理点自取的方式领证,选择受理点自取的申请人可按照回执单上的办结日期或通过闽证通APP查询办证进度,自行前往受理点领证。
办理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
咨询电话:0596-262228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
咨询电话:0596-32331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坂
咨询电话:0596-83638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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