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次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导语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漳州首次申领居住证需要在居住登记满半年后,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正文。
漳州居住证首次申领
问:漳州首次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根据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
1、《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委托书
3、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个人经商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为法定代 表人)或者加盖企业公章的股东材料
4.1 个人经商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股东材料
5、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5.1 个人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
5.2 应聘劳务的,提供劳动合同
5.3 应聘劳务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5.4 应聘劳务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聘用)证书
5.5 应聘劳务的,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6、《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6.1 《居民户口簿》
6.2 《居民身份证》
【合法稳定住所】
1、《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委托书
3、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4.1 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4.2 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住宿材料
4.3 自有(亲友)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4.4 自有(亲友)房屋的,提供不动产权证
4.5 自有(亲友)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证
4.6 自有(亲友)房屋的,提供购房合同
4.7 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
5、《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5.1 《居民户口簿》
5.2 《居民身份证》
【连续就读】
1、《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委托书
3、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4.1 《居民户口簿》
4.2 《居民身份证》
5、连续就读材料
5.1 学生证
5.2 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实连续就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