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居住证首次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漳州首次申领居住证需要在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漳州居住证首次申领

  问:漳州居住证首次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申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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