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海离婚登记
导语 漳州龙海离婚登记办理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体详见本文。
漳州龙海离婚登记办理:
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申请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
2.两寸单人近期免冠彩照各2张;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一份;
5.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军人证件;
6.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7.男女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供龙海区有效居住证。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紫崴路13号-龙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7号民政窗口
交通指引:公交6路、28路到行政服务中心站
办理流程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离婚证】可获漳州离婚办理指南、离婚证补办指南以及漳州民政局联系方式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