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社保缴费比例

导语 漳州市社保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漳州社保缴费比例固定不变。

  【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已合并)

  1.在职职工:用人单位按其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其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应以上年度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费率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人员在按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以上年度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10%的费率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城乡居民:2024缴费为380元/人

  【二】养老保险:

  1.职工:个人8%的缴费费率

  2.企业:16%的缴费费率

  3.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的缴费费率

  【三】失业保险:

  1.个人: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

  2.单位: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四】工伤保险: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五】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后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需一致。

漳州社保联系电话
医保经办机构 养老经办机构
失业经办机构 工伤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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