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其他签注的办理条件一览
导语 漳州其他签注的办理条件为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等等,具体详见本文。
漳州市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受理条件:
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申报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漳州港澳通行证签注时间一览
1.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签注类为6个工作日)
2.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漳州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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