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生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2.非婚生子女随母亲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3.非婚生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
4.父母已离婚随有抚养权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持出生证)注意事项:微信只支持持《出生医学证明》申报的业务,未持《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户口登记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窗口咨询和申请。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结婚证》
③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供军人工作证件)
④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⑤书面申请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母亲《居民户口簿》
③母亲《居民身份证》
④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⑤书面申请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亲《居民户口簿》
③父亲《居民身份证》
④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⑤亲子司法鉴定书
⑥书面申请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离婚证》
③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④落户方《居民身份证》
⑤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⑥书面申请
第一步:微信申请
国内出生登记(持出生证)申请,填写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出生登记的姓名应跟《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一致,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
2.出生日期应为《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出生日期。
3.材料信息大小限制为不超过1M的jpg格式文件。“样图”栏,为上传文件的样图。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所需的材料图片进行上传(可直接拍照上传,可选择多个文件)。
4.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办理
申请人须带上所有申报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微信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窗口办结,申请人超过30天未补充或未到窗口办理的,微信会自动提醒一次,超过40天未处理的,系统将自动撤销该笔申请。暂存业务,请通过"用户中心"-"我的业务"-"暂存业务"下继续办理或者撤销。
南靖县公安局书洋派出所
地址:南靖县福建省书洋镇
电话:0596-7776007
云霄县公安局马铺派出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马铺乡
电话:0596-8788110
梅市派出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
电话:0596-68811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新生儿】可获州漳州新生儿生育登记办理指南、新生儿入户指南、重名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