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导语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个人费用

  一、参保条件(可参保人员)

  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包括原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具体如下: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本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学生;

  3.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高中)学生;

  4.原经省政府同意纳入当地新农合保障范围的驻县(市、区)武警官兵;

  5.在漳州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以及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参保办理方式

  1.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个人费用

  2.大中专在校学生向学校所在地医保管理部申请参保登记并缴纳个人费用;

  3.武警中队在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个人费用;

  4.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长驻地居委会(社区)所属医保管理部申请参保登记并缴纳个人费用。

  5.漳州市户籍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进行新增参保或续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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