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近日公布漳州市台商区就业政策,包含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个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补贴单位)、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
漳州市台商区就业政策指南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69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经办机构在内部系统核实身份。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时间需在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体、网店)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之前。
(2)登记失业人员。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且已在漳州市办理失业登记。由经办机构在内部系统核实身份。登记失业时间需在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体、网店)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之前。
(3)返乡入乡创业人员。①返乡创业人员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区)创业的农民工(户籍地在乡镇或村的可视为农民工)。②乡村地区根据《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进行认定,代码为210及220的认定为乡村。
2、补助基本条件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首次在漳州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体、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
申请人在所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用人单位参保)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满3个月,个体工商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申请补贴时仍在参保状态。
(2)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3、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受理机构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5、咨询电话
0596-6386937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个人)
1.贴息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持有居住证)的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期满人员及戒毒康复人员)、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近3年内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台湾来闽就业创业同胞。
2.贴息资格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申请表》;②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无需提供);④能证明借款人身份的材料。
3、受理机构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4、咨询电话
0596-6386937
三、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补贴单位)
1、奖补对象
为漳州市企业引入以下三类群体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业):①户籍地在漳州以外的初次来漳务工人员;②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③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中级工及以上)。
三类群体均需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上岗日期和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日期一致,申报时仍在岗在位。其中第一,二类群体全年稳定用工3个月以上,第三类群体需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上查询到,且稳定用工半年以上,上岗前12个月内都未曾在该企业工作,上家参保单位与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
企业可申请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人员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只能申请本单位自用员工的奖补。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奖补标准
第一,二类群体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第三类群体按照中级每人1200元、高级及以上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3、申请流程
由用工企业在满足稳定用工条件后的3个月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奖补:
(1)通过“漳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申请,平台网址:https://zzmsjx.cn/
(2)向企业营业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报审核表》(附件6);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引进劳动力花名册》(附件7);④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引进劳务派遣人员的还需提供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4、受理机构: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5、咨询电话:0596-6386937
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补贴对象
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培训等实名制登记 的城乡劳动者(含在漳就业的外市来漳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在编人员、非毕业学年在校生、已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下同),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仍有就业意愿(有进行求职登记)或仍在就业岗位的(提供劳务协议),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列入补贴对象。培训补贴每人分别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 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2、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主要采用培训券的结算方式。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1)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①基础标准。城乡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即见证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 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
②六类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六类人员), 补贴标准为基础标准上浮20%。
③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定期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明确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基础标准上浮20%。
(2)项目制培训补贴
①培训方式和补贴标准。支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按项目制等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单位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对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六类人员和行业急需紧缺人员开展培训。其中:就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获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25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 学时。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900元/ 人。
②培训促进就业奖补标准。参加项目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 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 半年内实现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给予培训单位补贴。
3、受理机构: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4、咨询电话:0596-6386937
本文为当前政策,若国家、省、市级有出台新规定,按国家、省、市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