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漳州市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25年12月9日,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也可通过业务系统线上自助申请。
2025漳州市首个配售型保障房申购及配售流程
(一)申请受理。
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25年12月9日(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提交申请的家庭),申请材料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表》(详见配售公告附件2)规定提交。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也可通过业务系统线上自助申请[微信登录漳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小程序(二维码详见下图)或登录网页端(https://lhk.mohurdic.org.cn/701201.html)]。
(二)资格审核。
按《漳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漳建规〔2025〕3号)执行,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进入轮候库。
(三)摇号排序。
轮候家庭在同等条件下按下列顺序配售:
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众;
2.已取得公租房保障或轮候资格的对象;
3.三孩家庭[是指夫妻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离异、再婚家庭,子女人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人数];
4.市政府规定的引进人才等其他情形;
5.其他轮候家庭。
注:在公证摇号前缴纳订金的可享同类型提前摇号资格。
(四)选房方案。
按照业务系统和官网公布的选房顺序制定《选房方案》,并向具备购房资格的轮候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公开选房,轮候家庭持《选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房。选房完成后,轮候家庭在《购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并缴交购房定金。选房结果在业务系统和官网公布。
若轮候家庭未按通知领取《选房通知书》或未参加选房的,视为退出轮候,在退出之日起满1年方可重新提交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在选房后未当场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轮候家庭申请资格作废。自资格作废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交易办证
选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与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安居公司”)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缴交购房款(首付款或全款)。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自资格作废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贷款购房家庭,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购买人凭漳州安居公司提供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书》自行到规定的银行缴纳;配售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依法各付,其中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可免征;契税减按1%的税率计征。具体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将在《不动产权证书》载明该房屋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类别,限制上市转让。
(六)办理交房
购房人足额缴纳购房款、相关税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后,漳州安居公司送达《交房通知书》,并与购房人办理交房手续。水、电、气等开户手续由购房人按规定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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