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政策

导语 日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补贴对象及条件、补贴标准、补贴申报流程、补贴活动周期等要求,为居民住房装修提供政策红利与资金支持。补贴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住建、发改、财政、商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4号)要求,加力扩围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引导群众开展住房装修,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提升居住品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已在我市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商品住宅,安置房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以下简称产权人)。

  (二)产权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补贴标准

  产权人与装修公司签订住房装修合同,且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超过装修合同总价款60%的,按装修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低于合同总价款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补贴申报流程

  (一)提出装修前备案

  装修开始前,申请人需同市住建局公布名单中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向房屋所在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装修前备案申请,无物业的小区需向所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装修前备案申请。

  (二)提出补贴申请

  住房装修施工到满足申报补贴的进度后(进度要求详见注意事项第四点),限额以下由装修公司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部门递交住房装修补贴申请;限额以上由装修公司向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住建部门申请。申请人以及装修公司共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包括:

  1.《漳州市住房装修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漳州市住房装修实地核验情况表》(附件2),其中装修前后对比照片(具体详见注意事项第六点),2025年1月1日至文件印发之日内,无开工照片的申请人,可提交工程进度照片代替开工前照片或小区物业装修备案证明等其他可供佐证的材料;

  3.产权人、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房屋装修人、装修合同签订主体、补贴接收主体等相一致);

  5.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合同、支付凭证、装修公司开具的漳州辖区内全额发票以及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发票的复印件(支付凭证以及开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票信息包含产权人姓名,装修地址以及备注“参与住房装修补贴活动”等信息;购置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发票抬头需为装修公司);

  6.《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3);

  7.《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4);

  8.《委托书》(附件5);

  9.申请人银行卡(一类账户,正反面照片)。

  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装修公司公章。

  (三)配合实地核验

  申请人在接到所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部门(住建部门)发出的实地核验通知3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实地核验,无法配合的,视作放弃申请;现场核验不通过或申请人放弃申请的,将对申请予以驳回。

  四、补贴活动周期

  (一)装饰装修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且补贴发放申请提交时间为本文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受补贴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市城管局将及时发布公告暂停受理住房装修补贴申请。若补贴活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二)住房装修补贴由中央、省级、市级按照85%、10%、5%的比例分别承担,市财政局牵头统筹落实,具体活动资金金额由市城管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增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装修补贴活动的意义,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申请材料审核,精心组织实地核验工作,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征集装修公司名单

  由市住建局发布活动征集公告,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住建部门受理报名、审核确定参与活动的装修公司,市住建局复核后,向社会公布名单,并告知市城管局。

  2.进行内业资料及实地核验

  城管部门负责办理限额以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补贴申请。

  住建部门负责办理限额以上(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以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补贴申请,以及做好装修公司的资质证书、2025年网签备案登记的商品住宅以及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的认定。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部门(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申请驳回并告知装修公司和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部门(住建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逐套进行实地核验,填写是否实施装修行为,并附上现场核验照片。

  3.信息复核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部门(住建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业资料及实地核验,并在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具体详见附件7)报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每月市城管局、住建局在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职责管理的信息复核。

  4.完成补贴发放

  市城管局将复核通过的申请补贴情况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城管局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上,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予以拨付补贴。

  (三)确保工作质量。市城管局、住建局对相关业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充分压紧压实申请材料审核和实地核验等相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若发现申请人、装修公司等存在作弊行为、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报、套现、提供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部门(住建部门)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住房装修补贴活动相关政策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筑业协会要发动装修企业,强化供需对接,协助做好住房装修补贴活动相关工作。物业管理协会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补贴政策宣传。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住宅装修管理和政策宣传。

  六、注意事项

  (一)在活动期间,一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产权人在活动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套房产有1名以上产权人的,产权人(申请人)可共同商议由1名产权人提出补贴申请,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实施过程中,申请人享受的财政补贴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的,申请人应在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已领取的补贴资金退回至财政指定账户。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合法住宅”不包括法人单位所有的住宅、个人所有的商业办公用房和商业公寓。无合法产权的及存在违法违规装修行为的住宅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的,可以提供安置房协议书、选房确认书等材料,作为合法产权证明。

  (三)家装和材料购置品类为附件6中所列,其他品类物品材料不在补贴之列。合同中“材料费”金额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应追加补充条款进行确认。在实施过程中,如某一商品适用于多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但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四)属于全屋整体装修的,现场核验时形象进度至少应完成砌墙以及水电施工节点,并已进行地板瓷砖铺贴(含施工中),需提供反映装修前后对比照片至少各5张(如入户门、客厅、厨房、卫生间、卧室等区域至少各有1张,用A4纸张彩色打印、产权人须在背面签字并注明房屋地址房号);属于局部(如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装修改造的,要求前后相同位置对比照片(装修改造对比照片不少于3张、用A4纸张彩色打印、产权人须在背面签字并注明房屋地址房号)。

  (五)发票应为漳州市范围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等。装修公司提交的发票金额应与装修合同总价款一致,发票金额低于合同总价款的,按实际开票金额予以补贴。多张发票可以累计计算。

  (六)本实施细则所称住房装修,是指产权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装修公司(含分公司)应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装修公司对装修工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范开展小散工程活动,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七)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八)本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可进行动态调整。

  (九)本实施细则由市城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共同负责解释。

  本细则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1:漳州市住房装修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漳州市住房装修实地核验情况表.docx

  附件3: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doc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委托书.docx

  附件6:家装和材料购置品类补贴范围.docx

  附件7: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城管部门(住建部门)2025年住房装修补贴汇总表.docx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装修】可获漳州装修补贴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申请入口/时间/流程、补贴品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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