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喜欢外出旅游放松,其中香港、澳门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漳州办理旅游签港澳通行证流程、材料、时间等信息。

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

(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办理大厅领取)。

(3)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全部材料至漳州各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办理,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等,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

温馨提示:漳州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可在国家移民局的“出国境证件预申请”板块上填写预约信息→仔细阅读“预约出入境证件申请须知”,并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录入照片条码信息,若没进行过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回执单条形码丢失的选择“无”、填写申请人本人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填写办理信息→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窗口续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领取受理回执。

有效期

(一)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有效期为5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有效期为10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

(二)批准签发往来港澳签注。

1、探亲签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2、商务签注(S)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团队旅游签注(L)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个人旅游签注(G)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5、逗留签注(D)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6、其他签注(Q)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6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

咨询电话:0596-262228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

咨询电话:0596-32331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坂

咨询电话:0596-83638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漳州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港澳通行证】可获漳州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办理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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