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见证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漳州见证补贴对象为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劳动者使用职业培训券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漳州见证补贴申请指南一览

  (一)补贴对象

  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劳动者使用职业培训券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参考标准

  初级工(五级)700元/人;

  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

  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

  技师(二级)2000元/人;

  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人;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

  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上浮不超过30%。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等五类群体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封顶上浮不超过30%,也可按各地现行学时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申请流程

  城乡劳动者自主考取证书可通过以下方式领取补贴:

  方式一、劳动者通过管理平台手机客户端提交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方式二、劳动者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方式一、二,属地人社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含初审、复审),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通过管理平台予以驳回并一次性告知理由。审核完成后按月为批次整理汇总表,并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属地人社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方式三、劳动者以领取职业培训券的方式,参加由各级人社部门同意组织开展培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培训单位可在管理平台(系统账号参照就业技能培训执行)向培训券发券地人社部门发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①补贴申请书、申请表;

  ②补贴人员花名册。

  对于方式三,属地人社部门补贴初审和复审环节总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结果由管理平台自动同步至资金平台。各设区市人社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在资金平台完成复核并直接兑付补贴资金。

  >>>漳州各区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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