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失业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导语 漳州失业金发放标准市本级、芗城区、龙文区1764元/月,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1629元/月。

  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正式实施,全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调整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上调后市本级及各县(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市本级、芗城区、龙文区1764元/月

  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1629元/月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方法:

  线上可通过下载“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方式申领;线下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失业金】可获漳州失业金申领入口,方式、申请条件及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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